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所街公交场站建设工程周边房屋影响鉴定)

日期:2023-01-07阅读:4080次

说明:南京中北盛业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所街公交场站建设工程相关招标事宜进行招标,相关解释权属招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所街公交场站建设工程周边房屋影响鉴定

2.项目地点:应天大街917号

3.项目概况:本项目地块位于集庆门大街917号,项目总面积约15600平方米。拟建设内容包括: 1幢建筑,其中地下1层,地上9层,地上高度约40米,地上约11800平方米,地下约3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600平方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工作内容

1, 施工对相邻房屋影响鉴定,采用两次对比的方法进行,即施工前对房屋现状进行保全鉴定,施工结束后对房屋进行复查鉴定。通过两次鉴定结果对比,确定施工对房屋是否造成影响及是否影响房屋安全。

2, 施工过程中采用实时在线自动化智能监测系统。要求自动化智能监测系统将监测平台与检测设备通过无线网络手段进行连接,实时查看并发送监测数据,了解建筑物的沉降、倾斜情况,通过智能预警设置及时发现异常监测数据,出现问题,以最快的速度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处理。需要自动化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及实时报警的功能。

3, 面积:泰达新寓1、2、3、4栋共计96户,面积约9500平米。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中的入库单位(以2022-05-16的更新为准),提供入库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相关检测资质证书或相关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b、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c、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d、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6、具有智能在线监测技术,满足智能监测要求。要求自动化智能监测系统将监测平台与检测设备通过无线网络手段进行连接,实时查看并发送监测数据,了解建筑物的沉降、倾斜情况,通过智能预警设置及时发现异常监测数据,出现问题,以最快的速度对相应的问题进行处理。需要自动化智能监测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及实时报警的功能。

四、投标报名单位需提交(但不限于)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序整理成册,并提交全部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必须完整提供):

1. 企业经营相关文件

1.1.企业营业执照

1.2. 企业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

1.3. 企业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至时间:2023年1月12日17:00

2.方式:书面文件一套,电子文件一套。

书面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南京公用(收件人:陈宇,电话:19962030337)。

招标人: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人:南京公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