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9阅读:50次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一、招标条件
受南京中北运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公司”或“产权人”)委托,南京中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服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产权人名下的2辆租赁性质车辆进行转让。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产权人拟转让2辆上汽大众品牌的租赁性质车辆(以下合称“待转让车辆”),待转让车辆均可正常使用,有关待转让车辆相关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本次待转让车辆进行报价,未对全部待转让的2辆车辆进行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规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合同约定履行等情况;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境内注册企业法人;
4、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情形,即被招标人认定为存在关联关系的意向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投标。
(二)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持有非临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不短于十年,且到期日不晚于本次招标公告期后 180 天。
(三)不接受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意向投标人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已依法被取消招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3、存在信誉方面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
(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4月9日17时00分到2026年4月16日17时00分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4月16日17时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报名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相关许可证件(如有)的复印件;
B.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D.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报名现场签字确认;
A.身份复印件,同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核验;
B.承诺书原件。
4、招标人将按照本公告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将获得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中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七、其他
1、2辆上汽大众品牌的租赁性质车辆:
苏ADF6039,大众ID.4,注册登记日期 2022-02-08,交强险到期时间2027-02-09,公里数(km)约34000;
苏 ADF5182,大众ID.4,注册登记日期 2022-02-08,交强险到期时间2027-02-09,公里数(km)约36000。
2、待转让车辆停放于招标人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的停车场内。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意向投标人现场勘查,意向投标人可在指定期限(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2026年4月16日的工作日)期间内自行到现场勘查,无论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意向投标人均需提供已经对待转让车辆状况充分了解和认可的声明(承诺书)。
3、产权人不排除待转让车辆有未知事项或瑕疵的存在,不承担该未知事项或瑕疵的相关后果,意向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以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南京中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联系人:李俊
电话: 025-86383668,1385156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