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招标编号:(NJGY-2023-001)

日期:2023-02-24阅读:3536次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南京公用”)就其2023-2025年度(“2+1”模式)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聘保险机构,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2+1”模式)车辆保险服务;

(二)标段划分:项目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编号:NJGY-2023-001-1):南京公用名下及实际管理的营运出租车(含网约车)约2300台, 最终以实际投保运营车辆数为准,包含承运人责任险等与营运出租车辆相关的险种,以及雇主责任险;

二标段(编号:NJGY-2023-001-2):南京公用名下及实际管理的非营运车辆(含试乘试驾车、公务车、工程车)约22台,所涉及相关险种以最终实际投保车辆数为准;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内容:

满足南京公用名下及实际管理的营运出租车(含网约车),以及非营运车辆(含试乘试驾车、公务车及工程车)的保险需求,具体招标险种及规格为:

1、营运出租车(含网约车):

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绝对免赔500元;

承运人责任险:每辆车5座,总赔偿限额(100万元)内通赔,不设立分项限额;

雇主责任险:人身伤亡责任限额60万元/人,以及医疗费用责任限额10万元/人。

2、非营运车(试乘试驾车、公务车、工程车):

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3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或驾乘人员意外伤害险(保额为20万元/座)。

(五)合作周期:

本次合作周期为3年,即2023-2025年度(“2+1”模式),本次选聘确定保险服务合作的保险机构后,将与合作保险机构在2023-2025年度进行合作,起始时间以招标人完全履行完招标程序并与中标人签署合同之日起计,在第一个两年的合作周期届满(2024年12月31日止),如双方均无异议,则继续合作;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则合作相应终止。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投标人须将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制到报名文件中。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的南京市级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省级以下分支机构,应提供省级分公司授权委托书或相关确认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江苏保险行业协会出具的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近一期车险市场份额排名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真实有效的承诺函,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7时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涉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1)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 ;(3)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 ;

相关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3、报名地点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招投标办公室。

(二)领取招标文件

意向投标人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投标人资格预审通过后,由招标人统一向所有合格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招投标办公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点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1818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点30分

2、开标地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1818会议室

七、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次保险服务招标项目所设定的二个标段全部予以响应,未全部响应的,将按废标处理。

(二)本次保险服务招标项目将设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将按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将按废标处理。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存在信誉方面问题的,包括但不限于:

(1)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八、保险经纪机构

本项目由招标人主导实施,并具有完全的决定权,但将引入保险经纪机构参与,保险经纪机构的保险经纪服务费由中标人按年支付。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栋18楼

联系人:芦经理

联系电话:025-86383615/025-86383627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szbtb.com/

2、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hong-bei.com